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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发6家 IPO预披露企业名单

2014年05月10日 07:11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证监会9日再发第十五批6家预披露名单,其中,3家在上交所上市,1家中小板上市,2家在创业板上市。加上此前十四批披露的307家,目前已有313家企业披露招股说明书。

  昨日预披露的企业分别是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和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与此同时,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9日审核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被否,另外三家首发申请获得通过。

  此外,根据证监会公告,主板发审委将于5月14日审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首发申请。

  证监会:

  对券商互保坚持两条原则

  本报讯 针对日前东方证券与光大证券的互相保荐上市,部分媒体和市场人士表达出担忧并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并在下一步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时统筹考虑。

  邓舸指出,为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证监会以往在监管过程中对券商互保坚持两条原则,一是互保的两家券商不得同时在审;二是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与互保有关内容,在保荐工作报告中详细说明互保关系是否对客观公正履行保荐工作职责存在影响。

  此外,邓舸还对日前媒体质疑会稽山预披露材料的合理性及其老股转让比例较高做出了回应。邓舸表示,会稽山发行方案规定的老股转让的上限较高,但并非最终确定的转让数量。老股转让的实际数量还要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行股份暂行规定》,根据询价情况及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确定。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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