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机构人士日前在中国保险学会举办的“老年人金融服务主题研讨会”上表示,中国目前的养老制度亟待政策进一步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给予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而将护理保险纳入养老体系建设,或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投资管理方面,业内人士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基金治理,合理配置基金投资,适当通过委托投资来实现更好的回报率。
呼吁护理保险纳入养老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志刚表示,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所需服务费用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政府财政支出,二是保险公司保险支出,三是个人支付。而护理保险资金在老年人支付护理费用的负担方面可以起到作用,对于健全养老保险有重大意义。虽然目前极个别地区如青岛已通过在社会医疗保险中提供少量医疗保险护理项目的方式进行尝试,但国内大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险还没有提供护理保障,没有形成独立的护理保险制度。
他认为,国内护理保险发展尚不成熟,商业护理保险业务量较小,并且护理保险公司形式单一,缺乏覆盖多级护理保障的产品。同时,护理服务市场尚处于培育阶段,缺乏较为规范的标准,护理保障与护理服务很难衔接,护理形式单一,缺少多层次、分级护理鉴定体系,无法为分级护理产品开发提供依据。此外,费率改革的优惠政策尚不适用于护理保险,在保险公司投资养老护理服务产业方面,相关政策仍显不足。
陈志刚建议,应将护理保险纳入养老体系建设,为老年护理保险工作的开展营造公平有效的服务环境,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应促进分级护理产品的创新,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服务内容标准化,形成比较完备的护理分级体系和护理鉴定体系。他认为,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大政策优惠力度,放宽相关政策,推动保险护理产品的发展。
养老基金治理待完善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规划研究部主任熊军表示,中国在养老制度建设方面总体上偏向于积累,福利水平完全取决于积累规模,投资收益是积累性养老计划的重要收入来源,积累规模对长期的投资回报率非常敏感。据简单测算,3.5%和5.5%两档投资回报率会造成大约1.7倍的差距。
他表示,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投资管理风险需要得到高度重视。总体上,如果今后工资的增长率是4%到5%,要长期达到6%以上的回报率还非常艰难,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管理能力。
熊军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基金治理,让专业人才发挥作用,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并合理配置基金投资。从提高管理能力角度来看,应明确长期的目标,同时建立偏长期的配置,而不是只顾及眼前的波动。他建议,在完善投资管理模式方面,除了发展直接投资以外,也应根据自身的投资战略,从受益人的权益上考虑,采取更加理性的办法,在有优势地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没有优势的地方让出给合适的机构管理,通过委托投资来实现更好的回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