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升至25%,以石油石化和电力为代表的资源型企业红利上缴比例达到20%
历经多次改革之后,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再次提高。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宣布将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烟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升至25%,而以石油石化和电力为代表的资源型企业,红利上缴比例达到20%。
“很多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所从事的产业往往有高度的自然垄断性,利润较高,提高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有其合理性。而从近期的情况来看,国企利润维持增长状态,提高国企利率上缴比例也有空间。”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我国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来,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在不断提高。
财政部在公布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预计,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后,2014年将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
最近几年,一方面是国企尤其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央企,利润总额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是包括农产品在内的多类产品价格不断上涨,民生成本逐年加大。社会舆论呼吁并强烈要求提高国企红利征收比例而部分用做改善民生。
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对于即将逐步实现的30%上缴比例,分析人士称,国企上缴更多利润,用于公共财政,与其“共和国长子”身份相匹配,是他们应尽的义务。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表示,提高央企上缴利润的比例,一是有利于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宏观调控作用首先要把预算规模做大;二是有利于支持改革深化和加快。可以将做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更多用于社会保障和民生支出,有利于弥补社保缺口;三是可以倒逼国有企业改革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