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多伦股份发布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法规,上海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因其至今未缴纳罚款,限其收到通知书10日内缴清罚款,逾期上海证监局将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该公司此前的公告,2012年9月11日,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鲜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的《调查通知书》,现该调查已经结束,2013年12月10日,鲜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2012年5月21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勇鸿将其51%控股股权转让给鲜言,鲜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鲜言没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公告、报告等信息披露义务,迟延履行。李勇鸿迄今没有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责令李勇鸿改正,给予警告、罚款;对鲜言给予警告、罚款。
对于多伦股份来说,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
昨日晚间,多伦股份还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2013年4月29日至2014年4月29日期间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经统计,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共16起,合计涉案金额约520万元。
截至目前,以上诉讼、仲裁情况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其中,160多万元已经在2013年付款、做预提或2014年第一季度付款。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除了上述诉讼,多伦股份还存在诸多问题。
2月份,多伦股份发布的多份公告显示,近日接到上海市税务局虹口分局第十六税务所通知,对公司代扣代缴独立董事津贴税款问题进行调查。因公司原财务部资料保管员陆剑锋举报,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税款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已约谈公司高管,公司正对该问题进行内部自查。
经查,公司确实存在将独立董事津贴错按个人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公司将对此行为进行纠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规定,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如在扣缴税款方面存在责任,可能承担罚款等行政处罚后果。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
4月16日,多伦股份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称,经查,公司异地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
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多伦股份的业绩并不如人意。根据其2013年年报,去年仅实现净利883万元,同比下降64%。而今年一季度业绩仍旧继续下滑,净利仅为16.86万元,同比下降99%。
从如此惨淡的业绩来看,上述520万元的诉讼仲裁金额并不是小数目,多伦股份将如何一一解决上述问题,《证券日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