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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七成损失追不回 民警提醒参与损失自担

2014年04月28日 14:22    来源: 济南日报     韩磊

  非法集资七成损失追不回

  投资追回率最高仅30% 民警提醒“参与损失自担”

  天上不会掉馅饼

  ——— 王老太投资记

  有位老太她姓王,为人善良好心肠。党和国家政策好,退休工资花不了。银行存款利息低,相信投资拿高息。瞒着老伴和子女,要给家人送惊喜。先投一万返三千,挣得太少心不甘。再投十万返三万,这钱不赚白不赚。利息转存驴打滚,算来算去真够本。干脆家底全清空,很快就能成富翁。一场美梦做得酣,理财公司窜了圈。警察抓回集资犯,无奈损失已过半。老太醒悟回过神,以身说法告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莫贪便宜落陷阱。

  《王老太投资记》写的是一个真实案例,记录了一位老人被非法集资诱骗的经历。作者是槐荫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许旭,他说,写出来的目的就是想提醒市民,远离非法集资。

  日前,槐荫区公安分局举办主题为“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的主题宣传活动,多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地营造“涉众型经济犯罪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它的危害有多大,市民该怎样防止上当受骗?且听民警讲述。

  惯用伎俩

  非法集资常用6种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民警介绍,非法集资者一般常用6种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相关案例

  866人被骗逾亿元9000多万元未返还

  2009年槐荫区公安分局侦办“济南某食品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据介绍,济南某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71.5万元,主要经营熟肉的加工销售、骨粉的分装销售、副食调料、生肉的销售等。为筹集经营资金,该公司自2006年起,面向社会吸收存款,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健康讲座等方式对公司及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让社会公众相信其公司有发展前景,有还款能力,为扩大吸收存款的规模,先后发展10余人负责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具体方式就是通过高息诱惑群众集资,集资期限有3个月短期和1年长期,年收益几倍甚至几十倍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截至案发该食品公司面向社会866人吸收存款1.146亿元,未返还90784494元,经法院判决受害群众最终返还比例为23.8%。

  法律规定

  参与非法集资 损失自行承担

  槐荫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兴涛表示,非法集资者以高息为诱饵集资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支付高息,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民警多次向记者强调,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

  民警提醒

  年利润10%就不错30%极罕见

  企业“太挣钱” 投资要擦亮眼

  既然知道了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那么该怎样避免踏入这个陷阱中呢?民警表示,市民应该从合法投资入手,审慎对待投资行为,提高风险意识。

  张兴涛介绍,“目前辨别非法集资的最主要特征,就是看其许诺的收益率。具有较小风险的网上理财、银行理财产品年收益一般不会超过7%;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自身盈利能力也就在10%左右,20%-30%的企业年收益率极为罕见。而非法集资者许诺给投资人的年化收益率动辄就是30%,甚至更高的数字,显然是骗人的。”

  从已侦破的非法集资案件看,非法集资的投资追回率极低,目前已知的最高追缴比例为30%左右。民警表示,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以投资理财类公司为例,国家明令禁止投资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对于部分存在非法集资问题的投资理财公司,下一步将重点整治,涉嫌犯罪的将严格依法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牢记“四不”

  和非法集资说“拜拜”

  对高息“诱饵”不动心

  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一夜暴富神话”,千万得悠着点儿,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便眼红,抵挡不住诱惑盲目跟风,要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

  对老板“实力”不崇拜

  有些老板花费巨资做广告、买头衔、搞宣传,用光鲜的“企业形象”忽悠和迷惑群众。因此不能被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

  对“官方”背景不迷信

  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某些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

  对“热心”熟人不轻信

  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和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危害也更广。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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