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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建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04月28日 08:48    来源: 金融投资报    

  4月23日,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2014年 末 ,四川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今年年末,四川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化。4月23日,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按照该 《意见》,2014年末,四川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合并后的制度,将在原来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1500元、2000元和3000元3个缴费档次。政府相应的补贴标准也比以往有所提高。基础养老金上,四川从原有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60元。同时,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

  缴费档次增至13个鼓励多缴多得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3日,四川省政府公布的《意见》明确,2014年末,在全省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据悉,以往,新农保的针对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针对人群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而两者合并后,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3个档次,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与以前相比,增加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个档次。

  各市(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但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四川省人社厅和四川省财政厅将依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提高政府补贴标准最高补贴160元

  在政府和集体经济如何对参保人员进行缴费补贴方面,本次《意见》明确表示,在政府补贴方面,全省各级政府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40元/年.人。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为每人每年40元、40元、45元、50元、6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100元、120元、160元。与以前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相比,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由以前的最高70元分别提高到100元、120元和160元。

  而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另外,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可异地转移

  以前参保人员生病住院都只能在投保地进行报销,但由于现在城乡居民流动性较大,这不仅没有方便参保人员生活,反而有些时候增添了麻烦,为此,本次《意见》强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意见》还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后,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将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全省将在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

  而在基金监督方面,四川省将制定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储存、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四川省还将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参加的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社保机构为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参保档案,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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