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000632,收盘价5.15元)成为昨日A股市场的关注焦点。原本看似毫无联系的三个自然人股东,却突然变成了“一家人”,三名一致行动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达14.66%,直逼第一大股东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联投资)。“这种情况已经涉嫌违规了”,一位资深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今年1月,证监会曾通报过一起情况十分类似的案例。2012年5月,证监会对尤利丰通过“尤利丰”等5个账户买入福成五丰(600965,收盘价7.59元)股票超过5%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立案调查,并于2013年2月16日作出对尤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自然人股东账户由一人操作
4月15日,三木集团2013年报如期而至。在年报中,三木集团在对公司股东“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事项中披露,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0日向任日明、林传德、林明正、封洪书四位股东分别发出特快专递函件,请他们确认相互之间是否是一致行动人。3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署名为“林传德”的函件,函件称“本人及任日明、林明正的股票账户是本人操作,任日明、林明正与本人系一致行动关系,封洪书此人与本人没有任何关系。”三木集团表示,公司接函后迅即短信通知其尽速对外公开披露持股及一致行动关系。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未接到其他人回函,也未接到有关要求披露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函件。
需要指出的是,从年报披露的股东信息来看,截至2013年末,林传德、林明正和任日明累计持有6818万股,占到三木集团总股本的14.66%,而第一大股东三联投资持有8408.64万股,占总股本18.08%。
诡异的携手潜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三木集团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市场关注度并不高,在2013年上半年末,股东持股也极为分散,除了三联投资以外,其他流通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在总股本的1%以下。
然而在三季报中,林传德、任日明、林明正首次出现,当时林传德的持股量就已经达到了2283.98万股,占总股本的4.91%,任日明和林明正则分别持有1388.95万股和132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98%和2.84%。
今日披露的2013年报显示,林传德在去年第四季度持股并未变化,而任日明和林明正双双进行增持,持股比例增至总股本的4.94%和4.81%。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股东持股超过5%就要进行信息披露,林传德在达到4.91%之后就没有买入,转而使用任日明和林明正账户继续买入。为什么一个投资者,会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同一家公司股票,而且持股比例均“刻意”保持在5%举牌线以下,直到上市公司询问之时才告知,其中确实有很多疑问。
律师称涉嫌违规
“因为做年报的时候,发现股东股份比较多,怀疑有一致行动关系”。三木集团一位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就要披露相关信息,但是三位个人股东并没有超过,直到公司发函才了解到这个情况,目前公司已经与深交所和证监会进行了沟通。
“这种情况已经涉嫌违规了”,一位资深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每日经济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证监会曾通报了一起情况十分类似的案例。2012年5月,证监会对尤利丰通过“尤利丰”等5个账户买入福成五丰股票超过5%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立案调查,并于2013年2月16日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
经证监会调查,尤利丰等5个证券账户均由尤利丰直接操作,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5个账户合计持股比例一直超过5%。根据公开信息,未发现尤利丰等人就上述账户合计持股达到规定比例事项请上市公司履行公告程序。证监会称,尤利丰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86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193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据此对尤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