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投行人士和拟上市企业人士15日表示,已收到监管部门通知,要求在17日下班前上报涉及IPO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和是否修改上市目的地的相关材料。
投行人士透露,监管部门的通知明确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出具说明。“我们已及时与更新财务数据的客户沟通,将对比初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最新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部分,如有不同需进行解释说明,这些情况将汇集成专门的报告上交”。
有拟上市企业人士表示,已收到监管部门的通知,如需修改上市目的地,应在4月17日下班前递交专门说明,同时上报修改后的申请材料。证监会将在下周对企业上市目的地进行公示,一旦确定将不能轻易变更。如果公司不修改上市目的地,则程序相对简单,只需投行帮忙整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文件即可。一些企业已连夜准备好了素材。
“这都是正常的程序安排。”消息人士指出,此前发布的新股发行办法已明确了预披露流程,目前不少公司的财务数据已更新,一旦明确了上市目的地,按规定将在下一步进行预披露。另有分析指出,作为发审会召开前的环节之一,上述材料在本周补充完意味着离发审会重启更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