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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新规:低收入职工可定期提取

2014年04月15日 10:22    来源: 人民日报     付文

  记者今天从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武汉今年拟放开低收入职工公积金提取政策,实施差异化缴存。月收入低于1900元且今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可定期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在日前召开的湖北省人大调研武汉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座谈会上,武汉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应根据本地收入水平、房租状况确定最低收入缴存标准;低于该标准的,在不享受公积金贷款前提下,可允许其定期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结合最低收入标准等指标,武汉市拟将月收入1900元定为最低收入缴存标准。月收入低于1900元且今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就可以定期提取。

  自去年以来,武汉市多个高收入企业以缴存“限高”为由,大幅下调公积金缴交额。管理部门认为,这些高收入行业的职工绝大多数已享受互助公积金贷款,自己住房问题解决了,应该帮助其他职工的时候却“限高”了,变相造成公积金“济富不济贫”。

  管理部门建议:对财政供养人员缴存“限高”,以免增加公共财政负担;对国企高管适当“限高”,减少收入分配差距。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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