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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公布服务新型城镇化举措

2014年04月15日 07:53    来源: 广州日报     李延霞 谭谟晓

  昨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相关要求,保监会近日印发《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点措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14日就《意见》的发布实施,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资金融通、社会保障发挥双重功能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保险资金如何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呢?

  王祖继说,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强、融资成本相对低廉的特点,契合了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等长期项目的资金需求。近年来,保险资金在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包括推动基础设施投资试点、开展不动产投资、债券投资等。目前保险机构已经投资上海、天津、武汉、南京和重庆等城市的保障房项目,拟投资金额达到929亿元。共有5家保险机构投资10个养老社区项目,预计总投资153亿元。

  下一步,保险业要充分发挥资金融通功能,创新新型城镇化的金融支持形态。当前,在中央财政债务负担率及债务依存度不断上升、地方财政债务风险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城镇化建设还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按照目前保险资产配置结构和发展趋势估计,“十二五”末,保险资金将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间接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预计占保险资金总量的60%至70%,总体规模将达到6.12万亿元至7.14万亿元。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等方式,直接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预计占保险资金总量的10%至20%,总体规模将达到1.02万亿元至2.04万亿元。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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