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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支招:巧设人身险受益人

2014年04月14日 07:57    来源: 金融投资报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都需要指定受益人,即保险金的领取人。我们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时,最好能指定受益人。

  这是因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从保险公司领取的保险金,并非死者的遗产,无须用来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也无须另行缴纳税收。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而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作为遗产,保险金就要先用来偿还被保险人身前的债务。而且国家一旦开征遗产税,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还有可能被征收相应的税收。

  通常情况下,在填写投保单时需要指定保单的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时,应当考虑指定那些会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而减少经济来源,造成生活困难,需要扶(抚)助的人,比如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子女、没有工作的配偶等。一般应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当家庭情况、经济情况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要就变更受益人,或重新指定受益人、安排保险金的分配方式。变更受益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如果由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的,都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签字同意。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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