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之日后的45个交易日内可进入场外交易市场
上交所11日发布《关于终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标志着*ST长油退市已经正式进入倒计时,成为今年首家退市公司。
《公告》称,*ST长油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59.22亿元,201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20.97亿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告》指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意见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决定终止*ST长油上市交易。同时,自4月11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起,*ST长油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上交所对其予以摘牌。
据记者计算,*ST长油将于4月21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此外,自2001年PT水仙作为首家退市公司被终止上市以来,包括*ST长油在内,上交所已有22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交易,但不同于风险警示板其他股票5%涨跌幅的限制,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1日表示,“具体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关于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中的有关说明。”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设置退市整理期的目的,在于释放风险,给投资者建立退出的机制,所以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阶段,投资者一定要谨慎地作出投资判断。
根据《公告》要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则》及上交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同时,*ST长油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场外交易市场的相关事宜,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之日后的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转让。
据悉,*ST长油董事会已于3月20日通过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股转系统的有关事宜。
“上市公司的退市和上市一样,是一项正常的市场行为。”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从根本上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上市公司质量的整体提高,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公司退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但其公司治理、财务状况、股东权利等并不因此而改变。
该负责人还强调,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投资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理性主张股东权利。另外,投资者如掌握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证据,可向上交所或者证券监管机关投诉。
张晓军表示,公司终止上市后,如满足《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提出重新上市申请。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ST长油最早可在2016年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