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601777,收盘价6.63元)4月5日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拟在河南省济源市高新区投资建设力帆新能源电动车项目,项目的总投资达到22亿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大河报等公共媒体便报道了这一巨额的投资项目。力帆股份对此事的信息披露姗姗来迟。
巨额投资披露前已被“曝光”
力帆股份4月5日发布的公告称,2014年4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与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签署《力帆电动车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力帆控股拟通过力帆股份在济源市高新区投资力帆电动车项目,并以该项目带动整个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
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力帆电动车项目总投资额约22亿元,项目产品计划有LF520、LF520i、LF320、LF330新能源电动车。其中,项目1期的投资预计为3亿元,产能预计为1万辆/年(双班),达产后可形成5亿元的总产值;项目2期的总投资约为19亿元,产能约为10万辆/年(双班),达产后产值约为50亿元。
虽然与济源市签署合作协议的是力帆控股,但其中明确了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其下属子公司力帆股份及其子公司。因此,22亿巨额投资近期比较受市场关注的新能源电动车项目,力帆股份的上述公告一经发布,便引发了投资者的关注。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力帆股份上述投资事宜在公司公告前便已经在公开传播。
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4月2日发布的新闻,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4月1日在郑州会见了前来参加第八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并与济源市签约低速电动车项目的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尹明善一行。郭庚茂对力帆实业(集团)在河南投资兴业表示祝贺和感谢,尹明善表态一定会把力帆实业(集团)在河南的项目建好,争取早日取得实质性成果。同日,力帆股份官方网站对此则消息予以了转载。
大河报则在4月2日刊发了 “河南投洽会一日劲揽4000亿”的新闻。文中提到,“本届投洽会共达成268个合作项目,投资总额2350亿元”。其中就包括重庆力帆投资22亿元济源低速电动车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力帆股份的全称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全称是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因此,上述报道中的力帆实业(集团)显然是指上市公司。力帆股份的信息披露比公开报道相对滞后。
低速电动车缺乏国家统一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纵观力帆股份的公告,公司并没有提及此次投资的是哪种类型的电动车。但从上述媒体的报道情况来看,力帆股份此次投向的主要是低速电动汽车以及混合动力汽车。
低速电动汽车的外形、结构、性能与燃油汽车类似。目前,我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仅有低速汽车的规定。低速汽车是“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三轮汽车的最大车速低于50公里/小时,低速货车的最大车速低于70公里/小时。关于低速电动汽车则没有明确的定义。此外,由于该等产品的标准也达不到《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标准,低速电动汽车目前还没有被列入国家机动车统一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由于缺乏国家的统一管理,除河北邢台等极少数城市外,低速电动汽车基本都不用注册上牌照,而没有牌照的后果之一,就是让低速电动汽车的道路行驶乱象不止。就在上个月,央视的315晚会曝光了低速电动汽车市场生产、销售、行驶混乱的现状。整个行业的产业链目前正面临着整顿。
或许正是担忧低速电动汽车没有政策上的支持,生产后可能面临难以销售的局面。力帆控股在此次签署的协议中要求,济源市人民政府在保证公司生产的产品在济源市能够正常生产、销售及上路行驶的同时,负责向河南省政府申报并取得力帆新能源电动车在河南省内销售和上路行驶等资质的批文及支持性文件,此条款为公司在济源投资设立新能源电动车项目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