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零七股份(000007,收盘价12.12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称公司在披露产品销售合同、收回预付款等相关事宜存在违法事实。
证监会认为,零七股份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对《钛矿产品总包销合同》履行进展相关情况的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未披露大陆矿业175矿区仅能维持少量生产,基本停产、850矿区未取得环境许可证未能正式投产,以及上述情况未来可能对钛矿总包销合同履行产生的影响。
此外,零七股份未按规定披露收回预付款并签订 《资金托管协议》事项。该事项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62亿元的13.8%,但公司并未对该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以上两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告知书》称,对零七股份予以警告,并处以四十万元罚款;对练卫飞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刘滔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