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子公司未披露对外投资 三川股份收监管函

2014年03月25日 07:18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三川股份(300066,收盘价17.65元)今日公告表示,公司于3月21日收到江西证监局 《关于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江西证监局要求公司立即披露控股子公司甬岭水表于2013年12月与曙光地产签署的《资本投资协议》事项。

  据三川股份今日披露的情况,甬岭水表于2013年12月16日与曙光地产签署《资本投资协议》,约定甬岭水表以2000万元投资曙光地产位于台州市黄岩区的项目名称为 “曙光·馨园”的在建房地产项目,期限为一年。曙光地产将于2014年5~11月分三期向甬岭水表支付保底收益1100万元。投资周期结束时,如实际收益额超出保底收益额,则曙光地产按照实际收益额支付给甬岭水表。对于子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三川股份此前并没有予以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倘若曙光地产履行协议,甬岭水表的初始投资为2000万元,而在1年的时间里便可获得1100万元的保底收益,投资利润率高达55%。

  资料显示,曙光地产为曙光控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曙光控股集团为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注册资本30078万元。

  三川股份表示,上述对外投资的目的旨在盘活资金,提高账面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由于交易对方对投资收益的保底承诺,因此该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升甬岭水表的经营业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鉴于投资周期较短,且投资的在建房地产项目前景较好,因此不存在大的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 马欣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