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监会发布公告显示,新修订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发布。较此前版本不同的是,新修订的版本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审批门槛降低,还省去了此前繁复的审批流程。
据了解,银监会此次取消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筹建开业延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和部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13个审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也简化准入条件,最大限度地缩短行政许可链条,提高行政许可效率。简化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的组建条件,为各类资本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供便利;下放部分机构、业务和高管人员审批权限,为申请人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此外,银监会还表示,放宽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支行的条件,将设立支行的年限要求由开业后2年调整为半年,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提高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