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中国汽车消费维权年度报告2013黄皮书》显示,2013年中国工商系统和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乘用车投诉1.2万多起,约占全部消费投诉总量的2.2%,投诉量比2012年增长了55.46%。除了汽车消费投诉量大增外,旅游、留学中介服务投诉也呈上升趋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曝光了汽车市场、旅游市场、留学中介服务市场暗藏的消费陷阱。
新《旅游法》实施5个月以来,不少消费者反映:虽然明文规定“不得安排购物”,但旅行社屡出新招,强制购物现象依然存在,游客吃了“哑巴亏”,难维权。
购物点变身为景点
2014年春节前夕,赵女士一行18人参加“最美新疆”5日4晚“纯玩团”。据赵女士介绍,团费比稍早时候要贵一倍,旅行社的解释原因为“新《旅游法》规定不让进购物点”。赵女士心想,“贵就贵点吧,玩得开心就行”。
然而,接下来的几天,“巧妙”安排的行程着实让赵女士苦不堪言。“导游说,免费赠送大家一个景点——玉器博物馆。到了才发现,所谓博物馆,其实就是卖玉器的商店。”赵女士表示,全程这样的“景点”很多,比如吐鲁番民俗村,就是卖葡萄干、哈密瓜干等的干果店;新疆手工艺品生产基地,就是卖手工挂毯的商店。“每个店都至少耗时2小时,当团员质疑旅行社强制购物时,导游则一口咬定这是景点,不是购物点。”
最让赵女士气愤的是,导游领着团员到了“玉器博物馆”,随后就“消失”了。据赵女士介绍,团员被“关”在“玉器博物馆”达3小时,里面的玉器首饰价格都不便宜,最低的也要4999元。午饭时间,随团的孩子饿得哇哇大哭,店员仍不开门,表示“没有参观完”,其实就是嫌消费太少了。最后,赵女士买了一只4万元的玉镯,团员才被“放出来”。后来经鉴定,赵女士才知道玉镯为假货,不是“玉器博物馆”标榜的“和田玉”,实际价值不足2000元。
从业14年的北京钓鱼台旅行社经理赵普提醒说:“游客如果买到假货,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发票等凭据,首先向旅行社协商联系退货。必要时要走法律途径。”但是,对于购物点被包装成景点的做法,赵普认为“客观上很难认定旅行社违法,消费者维权有难度”。
休息站藏购物点
和赵女士的经历相比,何先生的遭遇同样有苦说不出。
今年1月初,何先生在某知名旅游网站下单,购买了春节期间的“台湾精品5日游”。“全程一共十几个景点,但我们去过的购物点至少有8个。”据何先生介绍,购物点全在高速路的服务区。
“高速公路上,司机选择的休息点,总是麻薯工厂店、干果工厂店……而且旅途中导游有意无意地推介,休息时间又安排得比较长,于是,总会有游客自掏腰包购物。”何先生表示。
“这种购物点隐藏得很深,旅行社通常会矢口否认这是强制购物,表示这是正常的停车休息。”赵普说,“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让消费者依然难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