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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债务要“开正门堵偏门”

2014年03月14日 07:26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徐 科

  业内专家称,市场化的融资方式是真正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同时又满足地方政府持续融资需求的重要措施

  3月13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外记者会。 在国内外媒体关注的一系列问题中,中国金融和债务风险问题尤为引人注目。李克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政府性债务风险是总体可控的,下一步将“开正门、堵偏门”,采取将政府性债务逐步纳入预算管理,规范融资平台等措施。

  财政部科研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表示,李克强总理的表态明确了政府处理地方债的整体思路:具体来说,“开正门”就是适当授予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权利,让地方政府在规范透明的前提下适度举债;在“开正门”的同时,“堵偏门”主要是指地方融资平台要去政府化,遵循市场规律。

  业内专家认为,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决策层关于化解地方债务的治理思路逐步清晰,即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健全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规模控制、统计管理等制度,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66504.56亿元。

  “从审计的数据看,全国政府性债务总额基本符合预期,政府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以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取代过去隐性担保、隐性负债的融资机制,是真正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同时又满足地方政府持续融资需求的重要措施。”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

  尽管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但“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已成为各级政府面对的重大课题。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2014年财政预算报告明确指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一般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公共财政收入和举借新债偿还;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专项债务,主要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等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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