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提出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员工持股,并且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上市。
《意见》表示,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应当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不同的公司背景,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本与股东的平衡关系,充分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专业人士持股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能够有效统一持有人利益、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治理结构。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结合等原则,以有利于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前提,逐步探索员工持股等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