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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引导

2014年03月05日 07:17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林远 侯云龙 

  民盟中央在提交的《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提案》中建议,要加强政策整合完善,着力消除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和扶持对象交叉重叠现象。扩大政策扶持范围,将产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扶持政策体系延伸到配套服务环节。

  民盟中央在提案中指出,在资金引导方面,应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额度,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范围。充分利用股权、产权等交易机构,大力发展柜台交易,推动建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发行规模。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加快形成以创业板为核心的产业和资本有机结合机制。

  民盟中央建议,由国家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主管部门,突出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由主管部门组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共同组建行业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引导企业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分批次引进掌握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领军人才,鼓励企业对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推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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