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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将发布

2014年03月01日 07: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何川 郭文鹃

  本报北京2月28日讯 证监会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对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原油期货上市等市场热点问题作了回应。

  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将发布

  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告称,不再受理证券公司专项投资申请。以该项业务为载体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今后如何开展,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张晓军表示,对于已提交但尚未受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申请,由相关证券公司自行撤回;已经受理的,相关证券公司可以撤回,未撤回的,证监会将按规定尽快完成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关决定。证监会已新设立公司债券监管部,根据职能分工,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工作将由该部负责,行政许可取消后的后续管理机制将充分体现简政放权的市场化原则,同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具体办法将在近期发布。

  已确立原油期货上市基本框架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一直在积极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比如,加强与各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促进原油期货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完善原油期货合约规则和市场建设的具体方案;优化技术系统,做好上市原油期货的技术准备工作。据了解,原油期货是我国拟推出的第一个国际化期货品种。证监会正指导上海期货交易所建设一个开放型的国际能源衍生品交易平台,以充分反映全球石油市场供求关系,目前已经确立了“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的基本框架。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上海期货交易所继续深化原油期货上市筹备的各项具体工作。

  5大措施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从5个方面继续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定价和避险功能。这5项措施包括:积极开展涉农期货品种及交易方式创新,进一步拓展市场覆盖面,丰富风险管理工具;做精做细已上市农产品期货品种,提高定价及风险管理效率,助力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期货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场外衍生品创新,根据涉农主体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风险管理服务;注重与信贷等金融服务相配合,与保险等其他风险管理工具相协调,有效分担农村金融风险;多方协作,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开展期现一体化经营的能力。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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