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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放开自贸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2014年02月27日 07:26    来源: 广州日报    

  将在全国率先实现外币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这也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本报上海讯 (文/表 记者李婧暄、李媛)昨日,记者从央行上海总部获悉,从3月1日起放开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300万美元以下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上限放开后,上海自贸区将在全国率先实现外币存款利率的完全市场化,在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上先走一步,这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此前,央行已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央行统一管理。此次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是指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居民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对区内居民小额外币存贷款自主定价。而区内居民,包括在试验区内依法设立的中外资企事业法人(含金融机构)、在试验区内注册登记但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他组织、境外法人机构驻试验区内的机构以及在试验区内就业一年以上的境内个人。

  据悉,为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央行确定了“先贷款后存款,先外币后本币”的四步走战略。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张新称,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外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是四步走战略的关键一步。

  政策实施后,上海总部将密切关注区内外的外币利率变化和外币资金流动,提高监测的频度和时效性,对异常波动及时进行窗口指导;对出现违规行为的金融机构,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

  与此同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于近日发布,这是去年9月上海自贸区挂牌以后自贸区管委会就具体业务公布的第一个管理办法。商业保理业务是指非银行机构从事的保理业务,此次《暂行办法》最大的改变在于进口保理业务与离岸保理业务的放开。

  央行上海总部的执行要求

  1

  金融机构严格区分外币存款开户对象,防范外币资金在区内外流动套利

  2

  科学合理定价,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避免外币存款大范围搬家

  3

  准确填报有关数据,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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