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6日讯 近日,人民银行召开2014年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贯彻落实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并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人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华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资料图:央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华庆
王华庆指出,2013年是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系统全面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在总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系统的组织架构、基础制度和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完成。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趋于完善,试点开通“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显著提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机制逐步建立,开展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领域的专项检查。按照行党委部署,推动普惠金融相关工作。参与国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规则制定等。
王华庆强调,2014年是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再上台阶的重要一年。全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的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认识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解决金融消费者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是顺应群众期盼、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衍生金融产品趋于丰富,汇率弹性进一步扩大,资本跨境流动的自由度不断提高,参与金融交易的消费者快速增加,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二是理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分支行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适时出台相关基础性的、指导全系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努力构建内外协调、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上台阶。构建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要督促、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切实措施,把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纳入其自身的发展战略、机构文化和日常经营中。完善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畅通人民银行咨询投诉受理、处理渠道,构建方便快捷的工作平台。探索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流程,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程序化。四是坚持务实创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形势变化快,要以创新的精神、思维、方法,加强对现实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做好储备,确保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调查研究和理论学习的提高,做好对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新知识、新理论的跟踪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