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表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已关注到媒体对北京银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的质疑。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督促公司发布了公告,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北京证监局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1日表示。
近日,有媒体质疑北京银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据了解,2月18日,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副行长于本月17日购买本行股票3万股,19日北京银行股票涨停,之后北京银行发布了与小米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邓舸表示,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根据北京银行公告,该行副行长在购买该行股票前,未接触到与小米公司合作相关事宜,购买该行股票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不过有业内人士质疑,作为副行长,对于北京银行与小米公司的合作完全不知情,并不符合常理。此外,北京银行公告并未明确,该副行长“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的结论是来自证监会,而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应由证监会调查认定。
当天,邓舸还就国金证券和腾讯合作一事进行回应。他说,证监会已关注到2013年11月国金证券公告了其与腾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宜。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与竞争,都属于市场行为,由相关公司自行决定。证监会关注的是公司在此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如相关公司在信息披露或其他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