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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增发在即 推高标准股权激励欲"一箭双雕"

2014年02月19日 07:26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蒙湘林

  刚于昨日停牌的东华能源(002221,前收盘价11.00元)今日发布股权激励草案,其行权要求中的业绩增长要求最高达到300%。

  投资人士指出,联系公司刚刚获批的定增方案,高增长承诺的股权激励一方面刺激股价的提升进而增加定增实施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定增的顺利实施也有利于业绩增长进而达到激励的行权标准,可谓“一箭双雕”。

  业绩增长要求最高达300%

  据股权激励草案披露,东华能源拟向107名激励对象,包括总经理、董秘在内的7名公司高管授予股票期权总计1516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86%。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66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33%;预留150万份。行权价为11元,与停牌前股价收盘价持平,

  草案还显示,首次和预留授予期主要行权条件均为:以2013年业绩为基准,2014年、2015年、2016年各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2013年增长分别不低于60%、200%、300%,且各年度实现的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7%、8%。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东华能源2009年起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其中2010年净利增长率最低为5.71%,2012年净利增长率最高达到101.58%,而2013年全年业绩增长幅度预计为0%~50%,若以50%增长率测算,2014年~2016年净利的环比增长率将不低于20%、233.3%、50%,2015年度将是公司业绩增长的爆发期。

  定增和股权激励两不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东华能源此次股权激励方案行权价相比当前股价并不便宜,同时业绩增长要求颇高,行权难度看起来并不低。那么,东华能源管理层缘何要推出这样难度不小的股权激励方案呢?联系公司刚刚过会的定增方案,此次的股权激励除了激励意义,其向市场释放的积极信号同样具备投资意义。

  回查公告,2013年5月15日,东华能源公告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发行不超过1.06亿股,发行价格11.5元/股,募资不超过12.19亿元用于投资建设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据预测,项目2015年达产后将形成年产丙烯66万吨、聚丙烯40万吨的生产能力,正常生产年份可实现销售收入约62.99亿元,这一数据是其2012年收入的1.15倍。目前,这一定增方案已经于上月底获得证监会核准通过,实施在即。

  据了解,除了去年年中的定增外,2012年11月东华能源还推出了类似的定增项目,半年之内连续推出定增进行募资,募投项目都集中在原材料的产能增加上,可见对于原材料的需求强烈,募投项目于2015年达产,恰好对应此次股权激励方案业绩增长要求最高的年份。


(责任编辑: 史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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