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 员 会(USITC)官方网站14日发布裁定,对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美国政府将继续进行“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查将中国台湾地区包含在内,业内人认为针对性明显。安邦咨询能源行业研究员陈哲称,这或意味着此前中国大陆光伏企业应对美国 “双反”而采取的“绕道台湾”策略眼下可能被封死。
Solarbuzz太阳能光伏产业高级分析师廉锐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按照目前USITC的初裁,预测最终裁定对相关企业不利的可能性较大,届时对大陆对美出口占比较高的光伏企业及台湾地区光伏企业影响都会比较大。
针对“借道台湾”?
USITC4名参与该调查的委员认为,有迹象表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以低于公平价格在美国销售,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商务部数据,2012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这类产品的金额分别为21亿美元和5.1亿美元。
公开信息显示,这是两年多来,美国再次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发起“双反”调查。2011年11月,美国首次发起同类调查,后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
据媒体公开信息,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主任赵玉文表示,此次最新调查包括中国台湾地区,针对性明显,赵玉文表示,“因为我们在之前应对美国的 ‘双反’(调查)的时候,不包括台湾,所以我们的组件就可以通过台湾这样一个渠道。”
据悉,这项调查是为了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去年12月的申诉。今年1月,美国商务部宣布立案,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展开“双反”调查。目前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提出的倾销幅度为165.04%,补贴幅度高于2%。
按照程序,USITC作出肯定性初裁后,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展开 “双反”调查,直至今年3月和6月分别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
廉锐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情况推测,USITC的本次裁定最终生效的可能性比较大,也即最后的裁定对相关企业不利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他也强调,“最终实际的结果还要看具体的条款”。
“目前USITC初裁的出台表明案件开始往坏的方向发展。”廉锐分析称,“在下一步美国商务部的裁定出台之后,假设裁定结果还是认为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有损害,那么就会有一个反倾销、反补贴的初步措施出台,这个措施在出台之后就会马上生效执行,到终裁之后再根据结果多退少补。”
这对于相关光伏企业而言无疑是坏消息。影响会有多大?廉锐称,具体还要看随后裁定的细节来看事件会如何演绎,但基本上讲,只要是裁定认为对美国产业有损害,“多半都会造成不利影响,而对于台湾地区企业的影响则更大,因为台湾的电池有三分之一的份额是通过大陆销往美国的”。
光伏企业加快海外设厂步伐
在1月份美商务部立案消息传出后,中国商务部表示严重关切,并在官网发表文章指出2011年美方立案并加征高额“双反”关税后,不仅未能改变美国国内产业经营不善、竞争力不强的状况,而且引发光伏贸易争端的连锁反应,致使全球产业链陷入混乱。针对美方再次发起“双反”调查,中国商务部敦促美方审慎处理,慎重采取措施,终止调查程序。今后中方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评估对中国光伏业界造成的影响,坚决利用各种机制维权。
在频繁受到欧美“双反”的背景下,中国光伏企业也在寻找破解之道,陈哲表示,经历“双反”调查的中国光伏企业在此阶段出现了一定的积极变化:公开数据显示,受欧美“双反”调查影响,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对美欧出口量大幅下降,较2011年分别下降约30%和45%;但与此同时,经过实力企业积极开发,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对日本、加拿大、印度及东盟部分国家等光伏新兴市场出口量迅速翻倍,增量几乎弥合了欧美市场的减量部分。
廉锐认为,近两年在“双反”背景下的中国光伏市场内需开始启动,“近两年,国内光伏市场增长非常快,尤其是去年,中国一跃成为了全球第一大光伏市场,而且新增光伏装机量也创下了新纪录。我们非常有把握地认为,国内市场还会进一步增长。”
另外,廉锐还表示,因为美国对于中国自产电池的“双反”,已经有一部分企业开始了海外设厂的步伐,但是总体规模不大,“如果这次美国的裁决对我们进一步限制,那么就会促使更多国内企业增加海外设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