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自住型商品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北京将采取房源、申购、摇号、选房等六环节全部公开,并对摇号和选房两个核心环节进行公证,保证此类住房销售全程透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2日发布消息称,市建委正式出台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供地信息、项目信息、申购信息、违规处罚,以及摇号、选房六项环节,全部向社会公示。
在公开选房方面,市住建委要求,开发企业在选房的5个工作日之前,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选房时,严格按照摇号顺序组织进行,选房过程必须对社会公开。
在选房、摇号的关键环节,市住建委要求,开发商必须委托公证机关对摇号过程、选房过程进行全程公证,同时,还可邀请社会公众现场监督。
针对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购房人一定要如实填报材料,若在填报和初审环节提交虚假信息,购房家庭将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京购买住房。一经查实,骗购家庭名单将被记入购房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下半年,北京首推自住型商品住房,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规划,2013年,供应自住型商品房用地22块、227万平米,共有2万套住房;2014年,将再建5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截止目前,全市供地10块、102万平方米。
目前,北京首个自住房项目“恒大御景湾”的2000套住房,已完成网上登记,有14.8万户家庭申购,正在进行资格初审。
据悉,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开发商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优先满足本市无房家庭。该类住房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的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