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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最快今年出台 券商将享创新红利

2014年02月11日 09:43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 证券公司将享受创新红利

  ■ 发审委是否继续保留

  ■ 新《证券法》最快下半年出台

  “上交所全员仍感觉如芒在背,必须深刻反思……”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4年伊始的一篇公开文中如是坦言。让其如芒在背的是2013年沪指下跌6.75%,而同期美国道琼斯指数上涨21.05%、日本日经指数上涨近57%。

  形成对比的是,2013年中国GDP增速为7.7%,足以傲视全球。此刻,股市作为宏观经济的晴雨表却再次失了灵。

  这不禁让人反思,我们的资本市场怎么了?有人说,市场不好是由中介机构造成的,他们没有将优质的公司引入市场,有时候还会出现造假的公司;有人说,市场不好是由监管层造成的,他们监管不严,有时甚至没有摆正监管的位置;还有人说,市场不好是由投资者造成的,他们投资不理性,任由劣币驱逐良币……

  证监会主席肖钢曾说,投资者是大拇指,是市场的老大;紧靠拇指的是食指,指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中指是媒体;上市公司是无名指;证监会是小拇指,虽然最小,但拜佛作揖时,却离佛法最近,要发挥好监管职责。

  建设好资本市场,离不开五指合力,其中,证券公司需要改革与重构盈利模式、证监会需要改革与重构监管方式、投资者更需重构投资理念。

  2014年是IPO重启、大量公司新股上市的一年,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新股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时节。在这样一个关键年份,资本市场的三个主体:证券公司、监管层、投资者又将会遇到什么样的机遇和挑战? 2014年中国的股市能够如中国的经济增速一般傲视全球吗?

  证券公司:利好当前更需合规经营

  “春江水暖鸭先知”,证券公司们对2014年充满了乐观情绪。

  东莞证券研究所所长符传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创新”仍将是2014年证券行业的主旋律,监管层所提出的“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将会为整个行业释放巨大的利好。

  对于证券行业2014年政策层面带来的创新机会,山西证券分析师刘小勇认为主要有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三板扩容后挂牌制度的创新和券商做市商业务的开展、股指期权的上市等。

  相比较2013年券商IPO保荐收入为零的情况,华融证券分析师赵奎预计随着IPO重启,2014 年从事公司新股保荐上市的券商投行业绩将迎来恢复性增长。投行业务对券商收入的贡献率有望重新回归到15%以上。另外,赵奎预计新三板扩容后,未来5年券商利用做市商的利差收入,5年后有望达到百亿元。

  “但在政策改革带来的红利面前,券商还是要注意规范性以及市场风险。”上海一家证券研究所总经理告诉记者。

  2013年8月光大证券错误下单引发的“乌龙指事件”,导致沪深股市剧烈波动,最终致光大证券被重罚,多位公司高管被市场禁入。平安证券等因为在上市保荐项目中造假而被取消保荐资格。这些事件都在警示着2014年,券商业界时刻需要注意合法依规经营。

  “虽然我自己也是证券行业的,但还是希望证券行业的从业者认真负责地对待这个市场,在利益面前,做好本职工作。”上述券商研究所总经理说。

  证监会的改革年

  “2014年是改革年,要在推进改革创新上取得实质成效。”肖钢在去年底的内部会议上,向证监会系统的各级干部提出要求。

  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推出之后,股市的“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资额)等痼疾仍待解,下一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痼疾,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推进监管转型,都亟待深化改革。

  上述券商研究所总经理说,在新股发行上,随着拟IPO企业进入实质发行阶段,一些问题开始暴露出来。比如新股定价依然存在虚高现象、老股允许转让创造了减持套现条件等,比如奥赛康(300361.SZ)就因老股转让规模过大而暂缓发行。2014年完善和改革相关制度成为证监会的主要工作之一。

  不过,除了在具体的业务层面进行改革之外,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在监管方式与自身定位上要进行改革。

  符传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监管层“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管理思路进一步明确。2014年,监管政策的重心应是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管,加重处罚力度,树立监管权威。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所所长刘俊海则表示,证监会的角色定位要改革转变。要淡化审批和管制,简政放权,定位于“两维护一促进” (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公信力,加强执法权,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

  肖钢在日前召开的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推进监管转型是证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必须要完成的任务。其中主要任务就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一旦注册制改革启动,则意味着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将没有存在的必要。2014年的机构调整将成为证监会改革的最大悬念。

  可以确定的是,2014年注定是证监会的改革年。

  新《证券法》或下半年出台

  “我们就像案板上的肉一样任人宰割。”2013年不少散户向《中国经济周刊》发出过这样的感慨。

  之所以发出这样的感慨,是因为这些散户认为,第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有时甚至误导投资者;第二,投资者维权困难,在投资上遭受的损失很难挽回;第三,散户在上市公司话语权薄弱,自身利益没法保证。

  刘俊海感慨地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就是在毁灭市场,如果投资者对市场没有了信心,资本市场还能进行下去吗?”

  在2013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被称为投资者保护“国九条”。这九条意见如何细化,将成为2014年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心。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此前曾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保护中小投资者上,投资者个人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诉讼成本高而且举证困难,个人投资者很难拿出别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欺诈的证据。而法院层面一般要求证监会首先作出惩罚,才会受理中小投资者的诉讼。

  去年底,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了《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立法工作。据业内人士预计,修改后的《证券法》最快有望明年下半年出台。因此,不少专家建议,在即将修改的《证券法》上将引入集体诉讼或公益诉讼制度,以解决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难的问题。

  除了制度层面,要想做好投资者保护,不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希望投资者的自身投资理念要加强。符传岿坦言,目前中国的股市,投资者炒新、炒概念的情况的确较多,价值投资理念在A股市场并没有有效形成。

  一位证监会内部人士甚至感慨,在抑制新股定价三高问题上,如果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参与者不理性的话,证监会也没有“一招制敌”的方法。

  “一方面监管层要继续加强引导,加大对炒新、炒概念的风险警示;另一方面,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要带头树立价值投资理念。”符传岿说。

  肖钢的监管改革清单

  注册制改革总体思路明确,今年为“过渡期”

  未来3年取消21项行政审批事项,凡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审批事项将一律取消

  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逐步放宽行业外资准入限制

  强化信披法律责任,建立发行上市、日常监管各环节有机衔接的信披规则体系

  深化查审分离体制改革,取消案件会签机制,会领导只能依法对案件提出予以处罚或加重处罚的意见,不允许提议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摘自肖钢在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勇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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