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记者8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新的补贴标准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财政部等四部委启动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行补贴推广政策已明确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大支持力度,上述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