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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涨停板比新股首日临停更有效

2014年01月28日 07:0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皮海洲

  随着新股扎堆发行,近日股市又迎来了新股上市的高峰,其中21日、23日深市分别安排了8只新股上市,而沪市则分别于17日、22日、24日各安排了一只新股上市。

  从新股上市首日表现来看,沪深交易所发布的“炒新限令”效果明显。其一是新股上市首日的开盘价涨幅控制在了发行价的20%之内,过去那种新股上市首日大幅高开百分之几百的局面一去不复返,这也使得新股上市首日的投资风险大幅减少。其二是新股上市首日的最大涨幅控制在了44%左右或以内,这也避免了新股上市首日的暴炒所引发的大起大落局面。因此,“炒新限令”对新股上市首日炒作的抑制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但是,“炒新限令”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是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时间短,大部分时间处于临时停牌状态。因为根据规定,当新股上市首日的成交价格达到开盘价的10%时,需要临时停牌30分钟;而当价格达到开盘价的20%时,则要停牌到下午14:55(深市停牌到14:57),再进行收盘集合定价。这样的规定导致新股上市首日进入“秒停”状态,一天的成交甚至只有几笔交易,换手率极低。如新宝股份上市首日只成交了5笔交易,换手率只有6.88%,甚至比一些老股的换手率还低。在这种市况下,投资者想买买不进,想卖卖不出,市场效率极差。二是为股价操纵提供了便利。正是基于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短,股票长时间处于临时停牌状态,这就为有意操纵股价者创造了条件。操纵者只需要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将股价拉到停牌的位置(指小盘股,下同)。如按发行价涨幅的20%开盘,按开盘价10%的涨幅第一次临时停牌,然后按开盘价20%的涨幅停牌到收市前的14:57,再集合定价。操纵者只需要几单交易就可以将价格拉高44%。因此,“炒新限令”虽然有效地抑制了新股上市首日的暴炒,却也成了股价操纵者的有力武器。

  如何解决“炒新限令”带来的负面影响?笔者以为,用涨停板制度取代临时停牌制度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当然,新股上市首日的涨停板制度需要有别于老股的涨停板设置,这个涨停板制度既要考虑到新股的一些特点,比如涨跌幅设置要高于老股;又要考虑到“炒新限令”对于抑制新股暴炒的积极作用。为此,可以将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确定为发行价格的40%,同时维持开盘价涨跌幅不超过发行价20%的规定不变。

  用新股上市首日40%的涨跌幅制度取代新股首日临时停牌制度,其优点在于,一是如同临时停牌制度一样,这一涨跌幅制度可以抑制新股上市首日暴炒,同时对开盘价的限制可以避免新股首日过分高开,增加二级市场投资风险。二是有利于增加市场的有效性。因为即便是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拉上涨停板的位置,但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卖出股票的,这样交易可以继续进行,虽然不能保证投资者“想买买得到”,但至少可以保证投资者“想卖卖得出”。三是增加股价操纵的难度,让有意操纵价格者付出更多的成本。毕竟在涨停板制度下,交易还在持续进行,面对投资者的持续卖盘,股价操纵者必须拿出更多的资金来接盘。而且由于交易是持续进行的,这也为交易所发现操纵者的行踪创造了条件,以便交易所迅速抓住价格操纵者的狐狸尾巴。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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