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即*ST亚星)在一年内受到两次立案处罚,这在资本市场中是十分少见的,”1月24日,证监会在对外发布*ST亚星违法违规案通报查处相关信息时,不禁感叹。
按照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ST亚星此次被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有四项,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2011年半年报虚假记载等。2013年1月,证监会对该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发布处罚消息之前,*ST亚星多名高管宣布辞职,联系到此前公司的重组事项及辞职高管背景,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及,这或许意味着此次重组将有变故。
被揪出四宗罪
来自证监会的消息显示,*ST亚星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与亚星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11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事实,这些违规行为,最早的可追溯至2007年。
2007年6月,*ST亚星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安排其持有91%股份的潍坊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借款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分别向青岛吉永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宝韧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提供200万元和800万元,由这两家公司以该借款出资成立了上海廊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廊桥)。上海廊桥成立后,其人员及业务等都由亚星集团控制,系亚星集团和*ST亚星的关联方。对于上述关联关系,*ST亚星未履行应尽的披露义务。
由于隐瞒了上述关联关系,双方的关联交易也因此一并被掩盖:2009年1月至2011年6月,亚星化学向上海廊桥销售产品累计约5.7亿元,亚星化学从上海廊桥采购产品累计约9588万元。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ST亚星同样未按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
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ST亚星在2011年4月22日、6月1日通过其银行账户分别代亚星集团归还欠款2400万元、1200万元;2011年8月,*ST亚星通过潍坊虹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亚星集团划转资金1000万元,该笔资金并无真实业务背景。对于上述资金往来事项,*ST亚星未按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
此外,2011年l月至6月,*ST亚星及其子公司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费用合计约1476万元,未及时入账,影响当期损益,造成2011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刻意隐瞒关联关系
*ST亚星和大股东之间存在着资金占用等问题,这是个顽疾,2010年11月,公司就因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从证监会发布的信息中可以看了,*ST亚星大股东亚星集团的违规行为,有明显的“人为”痕迹。
“上海廊桥之所以从2007年成立一直未被发现,主要是亚星集团对其注册资本来源、人员安排、法定代表人、注册地点及业务等进行了刻意规避和掩饰,这给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及性质认定造成了极大困难。”证监会在通报对*ST亚星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中提及,“亚星化学的上述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后果严重,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对*ST亚星和时任的多位高管开出了罚单。
上市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曹希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王志峰、张福涛、郝玉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汪波、唐文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周建强、鄢辉和独立董事周洋、陈坚、韩俊生、王维盛,以及时任高管裴延智、范铭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刘建平、董治和监事黄涛、林平、毕永昌,以及时任高管杨雷、崔焕义给予警告。同时,证监会决定:认定陈华森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认定曹希波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高管层动荡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被查出的四项违规行为,是在公司被证监会第一次立案行政处罚尚未出具期间,再次因违规操作被第二次立案调查。证监会认为,*ST亚星在一年内受到两次立案处罚,这在资本市场中是十分少见的。
迫于稽查压力,第一次立案后,公司的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集体引咎辞职,“新任高管在上任半年之内又受到调查,抵触情绪很大”。证监会在通报对*ST亚星违规行为查处情况中提及。
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次被证监会公布违规及处罚行为的不久之前,*ST亚星的高管层再次发生动荡:1月4日,董事、董事长孙树声宣布辞职,董事长职务由董事、总经理李白贤暂代。1月8日,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宝国也申请辞职。而在他们之前,独立董事门熹也宣布辞职,理由是“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无法发表独立意见”。不过,在1月9日的董事会中,陈宝国再次成为董事候选人。
由于孙树声和陈宝国都是来自山东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盐业集团因参与*ST亚星化学的重组,收购亚星集团一部分股权,目前与亚星集团分别持有上市公司各17.5%的股权,形成了*ST亚星双头股东的状况),因此,有媒体在报道中分析认为,高管的离任,或许意味着*ST亚星的重组将有变故发生。
频频被处罚的*ST亚星主营业务也不乐观,201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累计亏损约9617万元。正当投资者担忧*ST亚星如何扭亏时,2013年12月31日的一则公告指明了方向:*ST亚星称,当天收到了两笔补贴,分别为1749万元和1.37亿元。前笔补贴是专项用于2013年度企业经营困难补贴;后一笔被贴分为两项用途,5655万元用于弥补公司退城进园搬迁损失,8045万元用于2013年企业经营困难补贴。
公司称,已收到这笔补贴,并将把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对照前三季度的亏损状况及收到的补贴金额可以看出,在2013年会计年度要结束的最后一天里,这两笔补贴堪称“及时雨”。
不过,有分析人士认为,*ST亚星靠收补贴并不能让公司的基本面有根本改变,如果重组再发生变故,公司前路将十分迷茫。对于*ST亚星的状况,《证券日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