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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受稽查 重组被叫停

2014年01月25日 07:20    来源: 京华时报    

  并购重组已获有条件通过的美锦能源近日突然被叫停。证监会昨天下午通报,美锦能源因隐瞒重大事实,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其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更悲催的是,公司还被证监会立案稽查。

  证监会昨天还集中通报了多起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其中包括查处向日葵高管内幕交易、潍坊亚星化学信披违规案,以及尤利丰等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等。

  >>案件一

  美锦能源被立案稽查

  新闻发言人邓舸昨天介绍,证监会决定中止美锦能源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并立案稽查。据了解,美锦能源在补充相关材料时,其中标的资产之一的汾西太岳2013年实现净利润只占预测数的31.45%。美锦能源在证监会受理并购重组之后存在隐瞒重大情况的事实,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其的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并进行立案稽查。

  公司重组计划此次被突然叫停令公司措手不及。因为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13年12月4日,美锦能源的购买资产及并购重组的申请就已经获得了证监会有条件通过。会后美锦能源提供的标的资产2013年盈利情况显示,标的资产之一的汾西太岳2013年净利润4543.69万元,只占盈利预测数14446.54万元的31.45%。美锦能源解释影响业绩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7月至8月汾西太岳在煤炭采掘过程中发生事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导致生产成本大幅增加。

  重组被中止股价大跌

  证监会方面表示,上市公司在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后即负有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了与其报送的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不一致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和披露,特别是重大风险因素,并承担相应责任。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执业准则及规程执业,勤勉尽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美锦能源被立案稽查的事件在二级市场得到了立竿见影的反应。受此消息影响,周五早盘,美锦能源逆势而行,低开后大跌,股价最大跌福超过8%,尾盘跌幅有所收窄,股价报收5.89元,跌幅3.13%。

  >>案件二

  向日葵高管内幕交易

  向日葵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在公司披露巨额亏损业绩报告之前逃之夭夭。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高管在公司披露相关信息前卖出股票,规避损失,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已被查处。

  据了解,2012年6月11日,向日葵母公司5月份财务报表编制完成。6月12日,向日葵主管会计陈某某通过内网办公系统给副总经理潘卫标发送了公司5月份《成本分析报告》,其中载明2012年1-5月毛利率在±3%左右,大幅下滑,前5月已累计亏损约1.4亿元。6月16日,潘卫标将上述报告发送给总经理丁国军,二人知悉向日葵母公司2012年上半年毛利率大幅下降的事实。在毛利率大幅降低等亏损因素无重大逆转的情况下,上半年亏损已成定局。

  2012年6月29日,丁国军持有的向日葵限售股解禁,其于当日卖出80万股,成交均价8.622元。按照7月17日收盘价计算,丁国军规避损失约89万元。同日,潘卫标持有的向日葵限售股解禁,其于6月29日和7月2日分别卖出10万股和2.5万股,成交均价为8.395元和8.61元。按照7月17日收盘价计算,潘卫标规避损失约12万元。

  向日葵股票于7月16日起复牌,复牌后3个交易日股价跌幅达20.41%。证监会认定,丁国军、潘卫标在向日葵2012年上半年净利润预计重大亏损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减持该股,构成内幕交易,对二人分别没收违法所得89万元、12万元,并处同等金额罚款。

  >>案件三

  潍坊亚星化学信披违规

  根据山东证监局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2011年10月,证监会对亚星化学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亚星化学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与亚星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亚星化学2011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依据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亚星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曹希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王志峰、张福涛、郝玉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汪波、唐文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周建强、鄢辉和独立董事周洋、陈坚、韩俊生、王维盛,以及时任高管裴延智、范铭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刘建平、董治和监事黄涛、林平、毕永昌,以及时任高管杨雷、崔焕义给予警告。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认定时任董事长陈华森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认定时任董事长曹希波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案件四

  尤利丰超比例持股未披露

  根据上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5月,证监会对尤利丰通过“尤利丰”等5个账户买入福成五丰(600965)股票超过5%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立案调查。

  经查,尤利丰、尤利芹、尤丽丽、闫春杰、马素平等5个证券账户均由尤利丰直接操作。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尤利丰通过其操作的五个账户持续交易了福成五丰,在2011年12月22日合计持有福成五丰15735035股,占该股总股本的比例为5.63%,首次超过5%的比例,2012年2月8日合计持有福成五丰股份比例均超过5%,其中2012年1月31日合计持股比例达到8%。根据公开信息,未发现尤利丰等人就上述账户合计持股达到规定比例事项申请上市公司履行公告程序。

  证监会认为,尤利丰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关于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规定比例时应依法定程序公告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据此对尤利丰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调查情况显示,尤利丰与另4个账户的名义持有人为亲属关系,尤利丰长期关注福成五丰股份走势,在2011年11月、12月份期间其关注到福成五丰股价走低,遂提议另4个账户名义持有人一起买入,5个账户主要由尤利丰直接操作。尤利丰本人称其超比例持有福成五丰股票的行为系其不懂法、无知造成的,并愿意缴纳罚款,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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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轧卷板期货交易获批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昨天,证监会正式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热轧卷板期货交易,合约具体上市时间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根据准备情况确定。

  证监会介绍,热轧卷板是钢材的主要品种,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热轧卷板生产国和消费国。2012年产量达1.67亿吨,表观消费量达1.63亿吨。近几年来,我国热轧卷板市场价格波动显著,2010至2013年价格最大波幅分别为22.85%、21.89%、34.05%和26.84%。现货企业的套期保值需求强烈。开展热轧卷板期货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我国钢铁类期货品种序列,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为相关企业提供避险工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已经上市了螺纹钢、线材等期货品种,初步形成了钢铁类期货品种体系。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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