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7日发布公告称,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自17日起“单独两孩政策”在该省“落地”生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告诉新华社记者,浙江是国内首个“落地”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市、区)。
修订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稳妥、扎实、有序、依法组织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加强调研指导。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何时可以孕育第二个孩子?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单独”夫妇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后,就可按程序申请再生育。在地方具体政策依法出台之前生育的,按照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