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银监会16日表示,近日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拟从加强对特定人群保护等方面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银保业务)进行规范。
针对特定人群的保护,《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通知》进一步指出,对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向其销售的产品原则上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产品为主,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由保险公司人工核保,核保中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
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中国银保业务发展迅速,促进了人身保险业保费规模、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但银邮保险代理渠道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销售误导、违规经营、退保金大幅上升等问题。
此番出台的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销售适应性和管理水平。
中国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副主任袁序成在当天的发布会上表示,除了加强对特定人群的保护外,实施《通知》的目的还包括:引导银保业务进行结构调整,鼓励风险保障型产品和长期储蓄型产品发展;对银邮代理渠道销售行为进一步提出规范性要求,明确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哪些行为应该做、哪些行为不能做。
根据《通知》要求,保监系统与银监系统将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依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及其一级分支机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中国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称,新规是银监会、保监会深化合作的进一步尝试与探索。
谈到如何规范银保业务,袁序成强调,应依靠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手段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