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5日晚间发布消息称,根据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已经开始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抽查。此次抽查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
此前,证监会表示,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同时,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询价。
证监会公布了此次被抽查的全部机构询价对象和主承销商名单。其中,机构询价对象包括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44家,主承销商包括安信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等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