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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资产超1.6万亿的13家银行须披露评估指标

2014年01月10日 08:30    来源: 重庆晨报    

  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从2014年起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13家银行成披露对象

  《指引》规定,上一年年末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当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相关信息。

  这意味着,除自2011年开始逐步被纳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中行和工行之外,其他表内外资产余额超过1.6万亿元的未入选银行,也需要从今年起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消息人士透露,这11家银行分别是:农行、建行、交行、中信、光大、华夏、平安、招行、浦发、兴业、民生。

  披露内容为12个指标

  据悉,信息披露银行应当披露的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包括: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托管资产、有价证券承销额、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交易类和可供出售证券、第三层次资产、跨境债权和跨境负债共12个指标。

  这12个指标是2011年11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方法和更高损失吸收能力》的文件提出的。巴塞尔委员会每年组织各国监管当局开展定量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更新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对市场并无实质影响

  上述银行几乎都是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在增加了一份信披责任后,是否会对上市银行的经营业绩和监管指标有更高的要求呢?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指引》只是要求入选银行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指标,并不意味着它们需要达到更高的监管标准和监管要求,对其业务不构成直接调整和影响。按规定披露信息,是为了让市场和监管者看到其在金融市场的活跃度和参与度,依此判断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但曾刚也称,中长期来看,信息披露银行对金融体系产生的影响可能会略高于其他机构。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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