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达1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资金被允许在交易所开设独立证券账户,但投资标的被限定在了“固定收益类投资”。虽然不能直接投资股市,但这意味着过去理财产品绕道信托、券商等通道所做的投资,可以直接进行了。
日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参与证券交易所标准化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
理财产品法律主体地位再次提升
“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的政策可以说提升了理财产品的法律主体地位,增强了理财产品的投资合规性。”普益财富研究员方瑞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往,银行理财产品无法直接进入交易所市场,无法独立开设证券账户,因此只能选择通过信托计划、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等可以开户的通道曲线涉足交易所投资品种。
方瑞说,历来业界广泛探讨的话题就是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相比,缺乏法律主体地位,很多品种的投资均需借助其他通道或者由银行自营账户代为管理来完成。借助其他通道增加了银行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使得理财产品存在更多的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自营账户代为管理,容易造成银行的代客资产与自营资产的混淆不清,二者之间的相互“买卖”价格并非市场公允价值,导致理财产品无法单独核算,这也是银行需承担“刚性兑付”风险的原因之一。
一位银行理财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允许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和过去几个月监管层开展的“理财管理计划”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试点是一脉相承的,都是意在提升其法律主体地位,使理财产品回归其“代客理财”的本质。与此同时,允许理财产品直接开立证券账户也可降低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成本。
银行理财投资种类更加丰富
银率网分析师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一政策利好交易所固定收益类市场,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近两年来飞速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在沪深两市开设账户直接投资,意味着将有大量资金流入交易所固定收益市场,极大地有利于交易所固定收益市场的活跃。
“银行理财涉足交易所市场债券投资,可以扩展债券投资品种,例如私募债等高利率品种的投资可以有效增强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而提升银行理财业务的中间业务收入。”方瑞说。
这项政策的出台,还意味着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股成为了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可投资的新品种。
2013年3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自此,银行信贷资产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专项资管计划模式进行证券化,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传统的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的S P V通 常 为 信托)。近日有报道称,东方证券已经向证监会上报了名为建元一号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材料,该计划是东方证券与建设银行合作发行的公司类贷款证券化项目。这意味着原本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有望登陆交易所市场,交易所版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将在未来不久正式推出。
方瑞说,银行理财产品未来可投资于他行打包出售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也可以将自有信贷资产打包设计成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再由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对接部分或全部,从而提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和流动性。
与此同时,优先股是指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主要在公司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可获得相对固定的股息,但对公司通常没有表决权,不具有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因此,优先股债性较强,可作为类债权资产,符合“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定。“优先股股息率理论上会高于目前理财产品投资的多数品种债券收益率,因此优先股列入理财资金的投资名单将有利于提升产品收益率。”方瑞说。
理财资金未来有望直投股票二级市场
早在2009年,银监会就曾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的十八、十九、二十条涉及到银行理财产品权益类投资的规定。其中,第十八条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同时,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不受本通知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限制。”也就是说,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可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账户,但除了部分私人银行产品外,目前受政策限制理财资金无法仍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
不过,“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未来银行理财产品要逐步转向成为‘代客理财’工具,未来对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有望解禁。”银率网分析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