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规定上一年年末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应当披露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相关信息。
据此条件,在全部上市银行中,华夏、平安、光大、中信、浦发、民生、兴业、招行、交行、中行、农行、建行、工行13家银行2012年末总资产均超过1.6万亿元,均需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而其中,中行和工行已先后被金融稳定理事会列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信息披露银行应当原则上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在银行网站或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每年7月31日。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规模持续增长,关联度和复杂性不断增加,有必要对系统重要性较高的银行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要求其披露相关信息,有利于促进银行改进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水平,增加透明度,加强市场约束。同时也有利于持续分析和监测相关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加强系统性风险的分析、监测与防范。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银行业呈现高盈利,至少从中短期来看风险非常低,资本又垒得非常高,他认为既然有这么高的防线,就应该放开,推动市场竞争化。在整个行业选出一些银行,赋予它更高的监管标准,是前置性措施,有利于加强系统性风险管理和规范银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