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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造假上市需回购全部新股

2013年12月31日 08:33    来源: 重庆晨报    

  深交所昨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2月7日发布的老版《指引》同时废止。对比来看,修订后的《指引》对新股发行中可能存在的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制定了堪称史上最严格的惩罚措施,公司一旦造假上市,将被要求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上周五晚,上交所也发布同样文件。

  《指引》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这些承诺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关于发行人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说明等。

  又讯 据有关方面消息,IPO将于元旦后开闸,安控科技有望成为首家上市的新股。而11月底,证监会发言人曾公开表示到明年1月底将有50家企业陆续上市。

  沪市年报下月15日开始披露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毛莹) 上交所昨天公布了沪市上市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情况,西藏珠峰拔得头筹,预约下月15日披露。渝股方面,首批3家公司重庆港九、隆鑫通用、迪马股份将于3月12日披露年报。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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