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周五晚间发布公告,2013年12月17日,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钢集团”)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省国投”)签署了《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简称“合资合同”),并制定了《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章程》,三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公告显示,拟成立的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日照港出资4500万元,持股45%,山钢集团和山东省国投分别出资3500万元和20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35%和20%。
据了解,合资公司拟投资建设并经营规划的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1个30万吨级矿石泊位、7个1万-4万吨级钢材产成品泊位(具体以最终可研报告确定的方案为准)以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新增铁矿石进口通过能力约2000万吨/年,钢材、水渣及其他附产品通过能力约820万吨/年。
日照港表示,本项投资是适应山东省钢铁产业布局调整,满足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产成品及部分原材料运输的需要。精品钢基地工程达产后预计每年可以通过合资公司所属码头进口铁矿石1450万吨、出口钢材605万吨、进口废钢80万吨和水渣135万吨。项目的建设对带动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提升日照港货物通过能力和矿石运输的专业化水平,优化矿石运输系统,减少企业物流成本,巩固公司在矿石业务的行业地位,提高港口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日照港还透露称,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额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2%。根据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测算结论,工程项目综合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10%,高于8%的社会折现率,投资风险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