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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承保期该如何定 条款费率理赔双改进

2013年12月26日 09:13    来源: 国际金融报    

 

  近期,新疆保监局在对新疆地方及兵团16个县市、6个团场,开展的针对农业保险市场需求问卷调查工作中发现,农业保险承保期限界定易引发理赔争议。

  “以前的保险条款中规定‘苗齐’后才能进行承保,假如农民的种子播到地里后没有出苗,发生腐烂、霉变等情况,保险公司会不予理赔,但是农民认为从种子播下开始,已经有成本投入,保险公司必须承担赔付的责任,这就产生了理赔争议。” 新疆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助理徐向勇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目前,保监局已经要求保险公司将承保期从“苗齐”提前到“播种”。本次问卷调查新疆保监局共派出9个调查组对农业保险市场需求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目前正在做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农作物保额破万亿元

  2013年3月1日起,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保险的法规《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政策红利释放也在催生农业保险的跨越式发展。保监会最近发布的公告显示,今年1-10月,中国农业保险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突破10亿亩,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

  徐向勇表示,目前新疆正积极扩大农险覆盖面。首先,对棉花、小麦、玉米和水稻这样的大宗农作物,借助财政补贴政策争取实现“应保尽保”,新疆作为最大的优质商品棉基地,目前棉花已经达到90%以上参保率。其次,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把新疆特色的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作为今后农业保险扩面的主攻方向。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希望充分发掘地方财政的能动性,让农业保险的发展、农民的增收以及产业结构的发展结合起来。

  事实上,从2007年到2012年,中国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9006亿元,共计向1.13亿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

  某大型财险公司农险部负责人认为,“《农业保险条例》的实施使2013年成为农险发展的机遇期,也给尝试拓展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带来竞争与挑战。”

  条款费率理赔双改进

  新疆的农险承保多以乡镇政府或兵团连队为单位统一代收保费,交由保险公司后集中见费出单。在农户已缴费保险公司还未出单期间出现的灾害,易引发理赔争议。农险承保止期是按照一般作物的成熟收获期制定的,但存在部分农户选择种植晚熟品种,导致承保期结束作物还未收获,在此期间发生的灾害,也易引发理赔争议。

  “截至目前,新疆的三农保险服务站点已达350家,基本实现了对基层的覆盖。”徐向勇表示,从保监局层面讲,正在进行条款费率和理赔服务的“双改进”,条款不合理导致理赔争议,缩小矛盾要从产品抓起。

  2013年,新疆主要地、州、市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新疆棉花、小麦、玉米保险单位平均金额分别为726元/亩、484元/亩、459元/亩,同比分别提高21.82%、33.83%、29.96%,除玉米保险外,棉花保险、小麦保险的保险保障水平已基本接近新疆发改委公布的直接物化投入指标。

  截至11月底,2013年新疆农险赔款支出达16.12亿元,同比增长38.67%。其中,仅三季度农险赔款就达到8.66亿元,较去年三季度增长132.8%。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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