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应该在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制度先行完善的情况下设立
日前,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措施。会议提出,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年银行业要从五方面继续推进改革发展。其中首要提到要进一步深化银行业改革开放,细化设立民营银行的政策思路。
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也就意味监管层对于设立民营银行的大方向虽定,但细节仍在推敲。今年以来,业内对于年内会推出首家民营银行的期待落空,民营银行“破冰”时间将继续推迟。
此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银行应该在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制度先行完善的情况下设立。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超过35家名称中带有“银行”字眼的企业名称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市场普遍预期,首批民营银行可能产生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呼声较高的热点区域。
尚福林在部署明年改革方向时表示,细化设立民营银行的政策思路,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深化银行业对外开放,研究推出包括放宽机构、业务、准入等一揽子政策措施。优化银行业分类,推动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研究推进组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
会上,尚福林同时要求银行密切关注信用风险变化的新趋势特点,用好核销政策,创新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金;按照中央着力防控地方债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对地方政府贷款的风险识别、评级与管理机制,确保平台贷款余额不增,结构优化,还款来源落实;做好流动性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影子银行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重点风险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