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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淘宝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2013年12月18日 08:34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协商,决定自2013年12月20日起通过淘宝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2),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3),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42),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17)及以后发行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如有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分红方式变更、查询等业务。

  四、业务操作说明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登录淘宝网站,进入“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页面(网址:http://ctfund.taobao.com/),根据操作提示,即可办理相关基金业务。

  五、适用费率

  投资者通过“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指定基金,基金交易费率遵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所定费率执行,即“财通基金淘宝旗舰店”内所有基金参与网上交易渠道进行申购费率折扣的促销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ctfund.com

  本公司淘宝旗舰店:http://ctfund.taobao.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tfund.com

  七、本公告有关通过淘宝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通过淘宝平台办理基金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网上交易所固有的风险,审慎选择与自己投资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慎重选择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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