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17日晚公告,16日收到证监会 《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在保荐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丰节能)IPO项目中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反映出公司的尽职调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公司针对尽职调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决定书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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