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兴业证券将于2013年12月18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3,以下简称“本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 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