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2日对三星电子起诉苹果公司侵犯其专利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裁定被告苹果公司并未侵犯三星电子方面在本案中提及的专利权,原告三星电子败诉。
去年3月,三星电子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苹果的韩国法人公司提起诉讼,称苹果公司侵犯了三星电子持有的与短信息功能相关的第808条、第700条专利技术,以及涉及画中画功能的第646条专利技术。
当天,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方面表示,三星电子所提及的三项侵害专利权的诉讼当中,有两项不成立;而另一项诉讼当中,也不能认定苹果公司使用了三星电子所持有的专利技术,因此,苹果公司不能被视为侵害了三星电子的专利权。
对于上述判决,三星电子方面表示将会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