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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热议“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

2013年12月03日 09:28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关于财税改革问题不仅仅局限于第五章,应该说,三中全会决定从头到尾贯穿着财税改革的一个精神——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不久前举行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如是说。

  刘剑文指出,近年来财税学人提出了两个重要理论,一个是理财制度论,一个是公共财产论。这些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内容不谋而合。“财产的背后是什么?它的背后是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也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但重中之重还是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所以,后面所有改革内容都涉及到财税的问题。”刘剑文强调了财税的重要地位,“我们可以看看世界的历史和中国的历史,要治理国家,财税很重要。我们过去讲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现在我们要说‘税能载舟,也能覆舟’。”

  在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贾绍华看来,财政的基础地位取决于两点:一是国家从国民财富当中拿多少合适;二是怎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老百姓能不能承受税收负担。“我理解的‘稳定税负’就是在现实的税负基础上,不再增加也不再减少收税,达到基本稳定。关键在于这样一个税负是否用到了民生,是否实现了公共服务均值化,这跟收入分配结构之间有直接的关系,我个人认为应该通过法律来界定。”贾绍华建议通过完善《税收基本法》来确定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提高政府支出财政和预算的透明度,唯此,才能真正做到“稳定税负”。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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