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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否认向大股东输送利益

2013年11月27日 08:38    来源: 深圳商报    

  步步高(002251)今日发布关于近期媒体报道的相关说明。

  就公司委托贷款事项,公告称,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向重庆绿港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14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而非募集资金,贷款年利率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就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公告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对外借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借款资金主要用于春节备货和新开门店的建设等。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实际执行的借款利率为6%,与公司同时正在执行的其他1年期银行借款利率6.18%相当。不存在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步步高还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做出说明,并披露了公司益阳火灾事故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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