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公告,公司于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
公司称,在立案稽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神开股份同日公告称,公司于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经查,发现神开股份存在相关信息披露问题。其中,外销收入确认时点不恰当。2012年,公司与某境外客户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以FOB形式交货。2012年12月21日,公司确认了相关外销收入63.1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97.43万元),但截至2012年底该笔销售收入对应的货物未装船、公司也未办妥出口手续。公司该笔外销收入的确认时点不恰当。此外,神开股份存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收入确认不准确”的信息披露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现要求神开股份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整改。(钟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