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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定位进一步明确 或再掀“申办潮”

2013年11月21日 07:13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19日晚间,鑫龙电器等3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将参与投资设立大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还包括奥运冠军晏紫。

  消息一出,引起业界对民营银行的再次关注。一位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尤其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后,民营银行申办热潮的第二波有可能来临。

  据悉,《决定》去掉了“风险自担”的前提,增加了“中小型银行”的定位,为民营银行的申办释放了利好信号。

  申办热情再次高涨

  据不完全统计,从7月5日国务院“金十条”发布以来,至10月末,共有22家民营银行名称获得核准。本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后,民营银行申请热情越发高涨。

  “主要是出于对三中全会的利好预期。”银行人士何先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三中全会前,各界就对民营银行的政策多有猜测,绝大部分是看好。三中全会后,尤其是《决定》公布后,利好的预期就越来越具体。”

  据《证券日报》报道,11月以来的短短半个月里,就有14家民营银行名称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分别是商联银行、首发银行、中网银行、民商银行、中储银行、西京银行、裕民银行、新农银行、恒业银行、盐业银行、黄河银行、融信银行、大秦商业银行、振兴银行。加上此前的22家,已有36家民营银行名称获得核准。

  “虽然细则没有出来,能放开多大的口子也不好说,但《决定》出来后,我们的感觉是更加积极的,所以从我们的角度看,民间资本确实有申办民营银行的冲动。”某小贷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奚君羊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决定》体现了中央对民营银行的基本判断,释放出未来民营银行门槛降低、开放加速的信号,所以民间资本申办民营银行的热情再次高涨也在情理之中。

  定位中小型银行

  《决定》指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这与国务院7月5日发布的“金十条”表述有所不同。“金十条”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决定》去掉了“风险自担”的前提,增加了“中小型银行”的定位。

  11月19日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则明确表示,所谓中小型银行,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运营,资产规模不大,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居民家庭的地方性商业银行。设立中小型民营银行需具备的条件是,发起设立银行的出资人,应当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和胜任银行业务的管理团队。此外,要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落实监管措施和稳健标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允许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立足当地、立足基层,主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服务群众的地区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型银行。

  奚君羊表示,这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定位于中小型银行,也就意味专注于小微企业。银行给某一家企业的贷款不能超过一定比例,中小银行自身的规模有限,这个定位决定了民营银行很难和大企业合作;另外,大企业也偏好从大银行贷款。这样定位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现有银行体系功能进行补全。”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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